很多有漏斗胸的孩子,體型都偏瘦。尤其是廣泛型漏斗胸的小病友,由於胸骨凹陷的範圍較平均,很常被認為是發育不良。也有一些小病友太瘦,好像怎麼吃都不吃胖,讓家長很擔心。
也因此,家長帶漏斗胸小病友來看診時,經常會提出這個問題:「做了漏斗胸手術後,孩子會不會變胖一些?」
導致體重增加或減少的因素不只一個,也因此,醫師很難為手術後的體重增減掛保證,可以確定的是,漏斗胸孩子接受手術後能擁有正常胸廓,身心都有機會變得較健康,也有較好的生活品質,或許這能幫助孩子擁有更好的心情與胃口。
另外,也有家長對於孩子在發育期前,或發育的過程中,在胸口置入矯正板有所疑慮。他們擔心矯正板畢竟是外來物,是否有任何影響孩子發育的可能?
根據程建博醫師的臨床經驗,兒童或青少年接受納氏微創手術,並不會影響發育,除非凹陷程度太嚴重。在此,也提出一篇相關文獻供讀者參考。
從實際數據,檢視漏斗胸小病友矯正期間的發育狀況
這篇文獻的題目是《納氏手術對漏斗胸患者體格發育的影響》(Effect of the Nuss Procedure on the Physical Development of Patients with Pectus Excavatum),發表於《胸腔心臟血管外科年鑑》(Annals of Thoracic and Cardiovascular Surgery)。作者是韓國高麗大學醫學院附屬「九老醫院」胸腔與心臟血管外科的 Hyun Koo Kim 醫師與其他幾位作者。雖然文獻的發表時間為 2016 年,但仍是近幾年內與漏斗胸小病友發育最相關的文獻。而且,研究對象為韓國漏斗胸小病友,同為亞洲兒童,也頗具參考價值。
該篇研究的對象,是 146 名接受納氏微創手術的孩童。其中,123 名兒童在研究期間拆除矯正板,符合納入研究的標準。所以,這個研究就是要檢視這123 名孩童的發育狀況及矯正效果。
123 名孩童中,包括了 93 位男孩與 30 位女孩。他們接受矯正手術時的平均年齡為 8.7 ± 4.39 歲,拆除矯正板時的平均年齡則為 10.6 ± 4.49 歲。
研究結果顯示:
.術前身高標準差評分(SDS)為 -0.66±2.23,即將拆除矯正板前則為 0.04±1.34(p <0.01)。
.術前體重的標準差評分為 -0.02±2.59,在即將拆除矯正板前為 0.56±1.56(p <0.01)。
.凹陷指數術前為 3.85±1.18,在即將拆除矯正板前為 2.99±0.54(p <0.01)。
不論身高、體重或凹陷指數,術後都有明顯的進步。
凹陷指數變小是可想而知的結果,我們可以先略過它,特別來看身高與體重。
在一般印象中,漏斗胸病友都是「高瘦」體型,但在這個研究中我們發現,研究對象在術前的身高是低於平均值的(在此研究中,做為比較標準的是韓國兒科學會發布的「韓國兒童青少年標準生長圖表」)。而在矯正後,研究對象的身高甚至略高於平均值。
當然,影響身高的因素很多,我們並不能根據研究斷定,做了漏斗胸矯正手術就能長高,但可以確定的是:做漏斗胸矯正手術的期間,並不會影響孩子的正常發育。
接著來看體重。漏斗胸小病友在矯正的這段期間,體重的增長幅度尤其顯著。研究對象的體重原本略低於平均值,但拆除矯正板之前卻高於平均值。
同樣的,影響體重的因素也很多,但這個數據還是值得參考。
這項研究應該可以讓漏斗胸小病友的家長放心。雖然做了漏斗胸手術後,不一定能保證孩子就能長高、長胖,但矯正過程中,孩子一定能正常發育。
矯正手術有助建立孩子自信
這項研究還有一個值得注意之處。研究中的所有孩童,都是因為希望改善外觀( cosmetic reasons)而接受漏斗胸矯正手術。這是否某種程度表示,即使孩童尚未進入特別在意外表的青春期,但對於凹陷的胸部還是可能在意,覺得不好看?
在臨床上,確實有不少年輕孩子是因為不喜歡自己的外觀,而希望做漏斗胸手術,但也有很大比例是父母擔心孩子的健康問題而帶孩子來,這個研究裡的孩童卻全都是由於外觀的原因而接受手術,這點也值得父母特別注意。
如果發現孩子有胸部凹陷的狀況,不論孩子是否已明顯察覺漏斗胸對生活與健康的妨礙(例如運動後會喘得很不舒服,或是覺得胸悶、胸痛),或是否已明白表現出對外觀的在意,父母都可以先帶孩子前來胸腔外科看診,做檢查評估,再衡量是否做矯正手術,以及何時手術。
參考文獻
Kim, H. K., Yoon, J. Y., Han, K. N., & Choi, Y. H. (2016). Effect of the Nuss procedure on the physical development of patients with pectus excavatum. Annals of Thoracic and Cardiovascular Surgery, 22(6), 327–332. https://doi.org/10.5761/atcs.oa.16-00012
